建平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2019)
发布日期:2020-07-22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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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县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措施及办法;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县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产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承担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

(四)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统一管理全县地籍地政工作;贯彻执行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规程、规范、标准,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地籍调查;负责土地确权、分等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交汇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落实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编制和下达土地开发年度供应计划;办理建设用地审批;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和出租,培育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工作;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等评估结果的备案管理;承担上报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甲类矿产的初审上报;负责县内规划矿区的管理;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将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矿山;组织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

(九)负责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管理探矿权的实施,初审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县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保护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和组织申报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保护区、保护地;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一)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参与管理国家、省、县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并监督使用。

(十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建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

2、建平县国土资源局红山新城分局

3、建平县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建平县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5、十二个国土资源所

第二部分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36.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85.6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7.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8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50.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主要是:(1)基本支出结转1.74万元,是行政运行科目下人员经费结转,为选派干部生活补贴。(2)项目结转348.64万元,是上级增加的专项支出。其中不动产数据库建设项目49.99万元,已验收;“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8.65万元,尚未实施。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585.4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和结余增加350.38万元,增长12%二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15万元,增长9%三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22.07万元,减少1%

(二)支出总计3182.5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80.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5.3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7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15万元。

2.项目支出1102.4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64%。主要包括建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82.3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0.02,增长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24.98万元,是由于本年增资和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49万元,是由于增加了各项日常经费的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减少6.44万元,是由于本年比去年减少了死亡丧葬费、抚恤费和工伤医疗等补助;二是项目支出增加562.28万元,增长22%,是由于本年增加了建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53.54万元。

主要是项目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16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一基本支出结余4.9万元,为选派干部生活补贴,比上年增加3.16万元;二是项目支出结余348.64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不动产数据库建设项目49.99万元,已验收;“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98.65万元,尚未实施。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07万元,项目支出1102.4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2.3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0.02,增长1%,主要是增资和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二是项目支出增加562.28万元,增长22%,是由于本年增加了建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8%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2.5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87.43,城乡社区支出88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80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42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4.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内有退休人员死亡。

2)事业单位离退休32.14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事业退休人员增资,二是本年度事业在职人员转退休。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1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事业在职人员转退休。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5.19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累计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不包含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5)死亡抚恤11.93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年初没有此项预算。

2.住房保障支出161.2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61.2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度内增资,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比例增加。

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87.43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运行203.27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和公务费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48.63万元,主要是国土所经费等项目支出;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342.6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事业运行1369.72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和公务费等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23.1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行政、事业运行增加,是年度内人员的增资;二是增加了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88万元,具体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88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业务测绘费、评估费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和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

1.公务接待费2.7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验收等公务接待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4批次,498人,2.74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2.18%,主要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等原因;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42.86%,主要是车辆维修费减少等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和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9.50万元、津贴补贴304.49万元、奖金74.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12万元、抚恤金19.85万元、生活补助29.65万元、住房公积金161.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5.1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95万元、印刷费9.05万元、水费4.40万元、电费8.08万元、邮电费7.41万元、取暖费10.34万元、物业费5.10万元、差旅费11.05万元、维修(护)费16.80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劳务费2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15万元,比上年增加1.49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日常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60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二是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逐步推开,实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二是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