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20年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8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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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平县2020年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序号反馈问题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强。建平县人民政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一)建平县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中,坚持每二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重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坚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三管三必须”,即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
(一)建平县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教育和宣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政府工作中,县委、县政府2021年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6次、政府常务会6次研究、部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坚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做到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领导和决策的责任,做到“书记亲自抓环保”,亲自谋划、主动参与、靠前指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案件,亲临现场、逐个走访,实地查看信访案件情况,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整改到位。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次召开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推动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党政领导同心协力抓环保,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
2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建平县人民政府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六个100%”(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推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工地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县住建局对施工现场定期加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要求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六个100%”(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推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工地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
3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不力建平县富山晓初球团厂、建平县茂源鼎鑫工贸有限公司违规建设。建平县人民政府禁止审批建设球团竖炉项目,已经审批尚未建设球团竖炉项目停止建设,已经建设完成球团竖炉项目达到环保要求后进行生产。(一)禁止审批单机120万吨/年以下的球团设备(铁合金、铸造用生铁球团(一)除外)项目。(二)对于已经建成的竖炉,要严格规范,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在办理排污许可证、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实施污染物在线监测等符合环保要求后方可进行生产。对于尚未建设的竖炉停止建设。(一)建平县审批部门没有新审批建设球团竖炉项目。(二)建平县晓初球团厂和建平县茂源鼎鑫工贸有限公司已审批尚未建设的球团竖炉已停止建设,正在运行的球团竖炉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和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污染物达标排放。
4环评单位违规从事技术评估建平县人民政府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查外环评单位违规从事技术评估评审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机构开展,能独立开展环境技术评估工作的在册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从事技术评估的技术机构不得同时从事环评编制工作,不得与评审环评机构及建设单位存在利益关系。(一)经排查,无环评单位违规从事技术评估事项;(二)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着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评审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促进评估评审规范化。
5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不合规建平县人民政府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信息公开主体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一)对存在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对部分公示信息不全问题全部进行补录上传至公开邮箱;(二)无效网址问题属于网站链接失误造成,因所有公示全部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园区信息公示模块中,个别上报填写的是网站名称未填写链接或链接复制过程中出现乱码;(三)在下步工作中严格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现公示模块已按市环保局要求全部在建平县政务服务网公示并附带报告链接。
6环评审批与环境监管脱节建平县人民政府健全审监联动机制,使监管部门随时掌握审批动态,实现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利用朝阳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环保专网等系统进行审批信息推送。严格按照《关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信息推送工作的函》(朝审批发【2020】57号)、《朝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工作管理的通知》(朝审批发【2020】67号)要求,进一步强审监联动机制,确保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审批动态,环评审批信息依托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审监联动”系统推送,实现审批监管无缝对接。
7环评通报问题整改不严不实建平县人民
政府
严格落实环评通报问题,对存在问题按处理意见即时整改。紧盯环评通报问题整改不放,针对存在的问题,配合环保部门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保持督察压力,强化整改责任,不达目的绝不松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日常受理审核和评审把关,落实环评审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环评审批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考核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共同促进开发区环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寄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6日受理部门:建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21-5229881邮寄地址:建平县人民路15号(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