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是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对实施秸秆离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20元/每亩。经确认:补贴涉及35个经营主体,实施秸秆离田面积203,658.25亩,补贴金额为4,073,165.00 元。具体详见附表。
特此公示!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