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市建平县“8.9”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01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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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9日 15时00分在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京沈线与光明街路口,卢利丽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车号辽AK8107与任丽英驾驶二轮电动车相刮,任丽英当场死亡,两车损坏交通事故。经调查,卢利丽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车号辽AK8107)属非营运车辆,故认定该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规定:“经调查(或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等文书)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结论提出统计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9月2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意见,请来电来信向建平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联系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商贸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421-7823041

    特此公示!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