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3-11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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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公安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主管全县的公安工作,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 拟订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 检查、落实。

(二)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侦查工作,负责侦查危害国家 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违法犯罪案件。

(三)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查 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违法行为,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枪 支弹药、危险物品、犬类管理和特种行业等治安行政管理工 作。指导、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 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工作。

(四)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 在县内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承担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打击全县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协调 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日常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工 作。

(八)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 打击处理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 工作,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来我县的重要领导、重要外宾和重要会 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县 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

(十四)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标准建设工作。 (十五)在市公安局指导下组织开展市内警方的交流和业务合作,履行有关合作协议。

(十六)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 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的监 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拟订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方针和 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十八)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

(十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宣传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牵头拟订全县网络安全规划,统筹推进网络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协调网络安全有关工程规划建设,指导党政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县公安局负责防范和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监控和处置网上反动、淫 秽、赌博等违法信息,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机构设置

(一)28个内设机构

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党务方面的各项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督促、检査了解各党支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及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贯彻执行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承担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加挂辽宁省建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负责侦查全县刑侦管辖的刑事案件侦查、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积极参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走访、调查、取证和法医等工作、积极进行辖区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取证、打处和组织逃犯的追捕工作;负责刑侦协查、追捕工作,积极参加严打统一行动和大案、要案、串案的侦破工作;掌握分析刑事犯罪动态,收集、交流、通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开展阵地控制、物建刑事特情、刑嫌调控、犯罪情报资料收集等刑侦基础工作

巡特警大队。负责县城区110接处警和社会面专业化武装巡逻及日常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警卫、处置现行案(事)件;打击街面违法犯罪、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犯罪及各种突发事件;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等。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维护稳定大队、警卫大队牌子)。掌握敌、社情动态,搜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检查的情报信息,及时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基础调研和专项调查,指导派出所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研究、规划派出所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目标的要求,制定派出所民警国内安全保卫业务培训内容和要求;侦查发生的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一般现行案件;协助上级国内安全保卫部门开展专案侦查、线索查证;依法做好宗教阵地的控制工作,打击防范宗教领域中敌对组织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负责指挥协调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组织开展专案侦查工作;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斗争的秘密力量建设,加强情报信息等工作。

警务指挥部。负责全县公安指挥调度、情报研判、信息通信保障、综合考核、公安科技、信息技术等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负责侦办治安部门管辖的治安及刑事案件;查处跨区域疑难复杂的治安行政案件及事件;审核、监督、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危爆品、易制爆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公务用枪管理、保安管理、涉军维稳等工作。

警务保障室(加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牌子)。负责编制全局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并进行申报、公示,负责全局各项经费核销,制定各项经费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和管理各单位经费执行情况,财务记账、结账、审核与编制年度财务报表,负责涉案财物、取保候审保证金、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缴纳各项税费;负责全局民警、警辅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保险等调整、领取、发放,奖金、生活补助等福利费用的发放;负责全局公安装备、枪支弹药、应急物资的调配及仓储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局警用车辆新车申购、保险、年检、车辆维修审核等,掌握全局车辆状况,报废车辆管理和处置,为局机关及部分单位车辆进行集中加油;负责全局民警及警辅人员服装及服饰的统计、订做、发放,做好被装人员信息实力统计;负责全局各项工作中所需装备、设备招标、采购,局机关各单位办公用品、易耗物品的购买和发放;负责全局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编制全局固定资产台帐;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食堂管理、水电暖、环境卫生、办公区绿化等各项后勤保障与管理;负责全局各单位基建工程建设计划、规划、工程立项报建,对在建工程进行审核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

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等工作。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维护辖区内经济秩序的稳定,开展经济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及防控工作;对日常工作和案件侦查制定计划,掌握、统计全县经济案件情况,研判分析经济犯罪动态、规律特点,拟定预防打击工作对策;加强与银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经济犯罪的防范工作;做好服务企业,建立涉众型经济犯罪维稳工作;及时采集、录入经济犯罪情报信息、案件信息、和审查对象信息等工作。  

矿山治安管理大队。负责配合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破坏土地资源等涉矿、涉土地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江河公安分局(加挂江河保卫大队牌子)。维护江河保护区域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江河保护区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和组织涉河派出所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

交通派出所。维护客运站(分站)前及候车厅、停车场的治安秩序,负责进出客运站及行驶途中的客车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缉工作,并承办相关案件,承担公共汽车损毁或人员伤亡等治安灾害事件的处理工作;查处、侦破县城区交通运输领域的各类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负责全县营运车辆的治安管理,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全县交通营运秩序稳定;配合交通部门清理违规建设,查处非法营运、超限运输等行为;负责道路、交通基层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依法履行组织、协调和指挥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的查处;配合和协调工商、卫生、药监和质检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等职能。

黑水警务工作站。负责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执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其它检查任务。

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全县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场所管理、安全防范以及单位内部的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查处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查处全县环境保护刑事案件;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全县寄递物流行业的管理等工作。

法制大队。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受立案和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负责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管理、使用方面的工作。

禁毒大队。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承担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管制工作及精麻药品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禁吸戒毒、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县禁毒办的日常工作。

社区警务大队。负责对居民的户口准迁和户口变更更正项目进行审核、办理;负责户籍内勤民警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技术指导等工作;指导派出所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派出所二代证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和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审核、制作、发放工作;负责全县人口统计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重点人口和工作对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护校安园工作;负责全县征兵政审工作。

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研究有关敌、社情况及有关公安信息;及时向局领导、上级机关报告有关公安工作、社会治安、队伍建设等情况;负责起草、审核、承办重要文件、公安调研、内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公安史志等工作;负责对外接待、文电处理、网页管理、信息收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秘书事务、会务组织、公文审核、信息综合、上报下达、报刊征订等审核工作。

控申办公室。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警种、部门的信访工作;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审计室。负责对全局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及风险评估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全局纪检监察以及廉政建设监督、教育整顿和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等相关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行政服务窗口业务、临时身份证和证明类服务事项受理、查询和开具流转、初审和呈报工作;投诉接待和办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政务服务网业务流转、初审和呈报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最优营商环境建设、行政权力下放、减证便民工作;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

反恐大队。承担县反恐办职责,研究全县反恐工作总体部署和实施意见,牵头指导反恐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负责制定全县反恐怖情报工作规划和全县反恐怖情报信息网建设;积极开展涉恐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工作;负责各类涉恐情报、线索核查和重点涉恐人员的侦控工作;组织侦办涉恐专案;负责全县大型活动、重点警卫任务涉及的场馆、住地、活动现场的涉恐风险评估,指导、协调及开展反恐防范处突等工作。

政治处。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

(二)3个直属机构

1.建平县看守所。承担县域内刑事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男性)和省(市、县)需要异地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等羁押任务。

2.建平县拘留所。负责对县域内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 (男性) 的看守、教育、管理等工作。

3.建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承担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日常值守、人身检查、信息采集、看管押解、设施安全等工作。

(三)30个派出机构:

在30个乡镇场街设公安派出所,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简单刑事案件侦查,并协助侦查部门侦办其他刑事案件工作;负责查处辖区治安案件,治安防范,化解治安纠纷;负责收集、掌握各类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防范等工作。

 

办公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泰安路

负 责 人:白英俊

办公电话:781318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 下午1:00至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