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建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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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向全社会公布建平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2022年通过各类载体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在微信公众号“建平镇政府”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0余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22年,受理民心网诉求186件,“8890”诉求15件,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二是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以深入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助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落地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组织11个部门、15名工作人员到集市等人员密集区,进行宣传活动,悬挂条幅5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100余张(册),让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群众百姓人心。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22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上网信息审查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公众号,提高政务微信发布频次,将政府施政方针,重大决策及时发布,重点关注民生保障、脱贫攻坚、依法行政等领域信息,对热点民生话题,社会关切及时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平镇建立政务公开督查考评机制,时刻公布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有力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水平。通过政务公开微信群对政务新媒体运用中存在问题研究分析,并要求有关部门落实抓好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三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各部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进一步提高了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