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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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建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建平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完成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标准化栏目建设工作,通过公开政策法规文件和办理指南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民政工作的工作流程,取得了良好时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标准化专栏集中公开规各类信息100余条,通过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80余条;二是通过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将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全部公开;三认真参加全省“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发放便民手册2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2022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等审核审查,对涉及泄露群众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脱密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标准化专栏,及时公开发布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通过公开办事流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参加县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栏目建成后,个别信息更新不快;二是栏目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工作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时效管理,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积完善栏目的设置,让信息公开更全面、更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