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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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建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njp.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建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一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系公开工作,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建平新闻网、建平融媒等载体公开信息500余条,二是通过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全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三是认真参加全省“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发放宣传单700余份。四是走进朝阳利民热线直播间,对建平县文化旅游进行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2022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据《条例》、《意见》和县政府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能公开、尽公开,各科室政务信息由办公室审核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认真完成政务信息基层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办公室定期组织信息,经审核后报送政务公开办公室。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进。二是认真参加县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一是信息公开的不够深入和全面;二是公开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步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建平文化和旅游的信息全面公开,让县内外广大群众了解建平的山水风光和文化底蕴。二积极探索在文化广场、体育馆等群众参与度高的场所进行广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