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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2023)第2号
发布日期:2023-01-03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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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屈志强依据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2)辽1322执恢48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2)辽1322执恢489号《执行裁定书》生效法律文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房权证建村房字第201500189号王素云房屋所有权
哈拉道口镇哈镇新村1#106铺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