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农业农村局建农(种)罚(2023)第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平县建平镇双丰素萍农资经营处负责人范立江经营种子未按规定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一案,本机关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做出如下处罚决定:处罚款2000元,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