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2023年夏季房屋交易展示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3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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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平县2023年夏季房屋交易展示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平县2023年夏季房屋交易展示会

活动方案

 

2023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随着相关利好政策的逐步释放,房地产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县政府为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召开2023年夏季房交会。为保证此次房交会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  基础工作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建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房交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房交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陈景泉  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    赵宏伟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林东辉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  建平县委宣传部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平县财政局

建平县公安局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建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建平县水务局

建平县文旅广电局

建平县卫健局

建平县税务局

建平县商务局

建平县应急局

建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建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平县融媒体中心

国网建平供电分公司 

建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银行建平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建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建平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平支行

朝阳银行建平支行

盛京银行建平支行

锦州银行建平支行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工作人员如下:

主 任  林东辉  建平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  鲁 剑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宝华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贾晓峰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郭学华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显柱  建平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王建涛  建平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瑶  建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明石  建平县财政局局长

付玉军  建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立国  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盖世鑫  建平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陈  松  建平县卫健局局长

张彦举  建平县税务局局长

魏晓东  建平县商务局局长

冯云飞  建平县应急局局长

王衍博  建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赵  新  建平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陈海波  建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周静岩  建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邹群峰  国网建平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王桂颖  中国银行建平支行行长

倪生德  中国农业银行建平支行行长

白  冰  中国建设银行建平支行行长

王  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平支行行长

李大松  朝阳银行建平支行行长

常秋丽  盛京银行建平支行行长

杨春光  锦州银行建平支行行长

崔向丽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

王大力  建平县房屋产权监督管理处处长

三、展会宗旨

活跃市场,惠民惠企,推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四、展会主题及板块

(一)展会主题

安居乐业,福润万家。

(二)展会板块

组织县区所有具备参展条件的开发企业进驻展会布展,以沙盘模型、影音多媒体、宣传册(页)等形式展出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

五、统一文宣名称

建平县2023年夏季房屋交易展示会

六、展会时间

2023年6月24日至6月28日

七、展会地点 

建平县西环岛群众文化广场

八、参展单位及展示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房、期房展示。

(二)金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金融服务。

九、会议筹备

(一)召开筹备会议。

1.县领导参会人员:县长陈景泉、县委副书记马贤军、副县长赵宏伟、副县长林东辉;开幕式主持人:县委副书记马贤军;开幕式议程:副县长赵宏伟讲话,企业代表发言,县长陈景泉宣布开幕式开幕。

2.由县政府召集宣传、住建、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电力等部门召开协调会,确定安保及街区彩虹门、球、旗的施放(挂)等工作事宜;

3.组织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展预备会,通报房交会实施方案、补贴政策、开展时间、开发企业场地费、宣传费用的收取标准等事宜。

4.房交会开幕前1-2天,接受县领导视察。

(二)房交会宣传工作。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台、建平融媒、建平县报、网络、户外LED屏、出租车、大篷车广告等媒介,向社会大众分梯级、分波次地传递行业各类信息,引导消费舆论,促进销售。二是由参展单位提供各自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宣传推介资料。三是由参展银行现场推介房贷、投资理财产品与服务。

(三)相应优惠政策。为保障房交会顺利进行,房交会成员单位要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各开发企业根据自己的项目情况,对购房人提供相应的利好措施。

第二部分 房交会主要活动内容

一、提前进行新闻发布

组委会组织各有关媒体进行新闻发布,由各媒体介绍房交会召开的意义、主题、宗旨、参展单位及相关的优惠政策等。

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

三、相关支持行动

银行、公积金、房产等单位现场提供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并受理有关交易所涉的事项,以及各种随机性事件的调处。

第三部分  参展要求

一、文宣活动

(一)各参展单位现场发放宣传品、纪念品,进行促销宣传。

(二)各参展单位可在场外悬挂气球,场内悬挂标语。

(三)各参展单位可在现场摆放楼盘模型。

二、现场布展

布展要求内容充实、吸引力强。充分利用声光电等科技手段,提高展会的科技含量,充分体现实力、展示魅力。

三、工作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此次房交会的承办工作;做好参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现场管理工作;对房交会交易房屋进行登记;确保场地正常供电;协调各相关单位、部门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县委宣传部:负责房交会宣传,增强舆论氛围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活动期间及文化演出现场治安、秩序工作,做好展会期间现场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负责清理现场周边有碍房交会、文艺演出相关活动正常开展的商贩、摊点。

县财政局:为房交会提供资金支持,契税补贴金按时拨付、发放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及契税缴纳的解读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不动产登记的政策解读工作,做好房交会房屋交易有关事项的认定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现场的消防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现场的医疗救助工作;做好展会现场公共卫生的检查、指导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商品房展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金融、公积金部门:负责各项贷款政策的政策解读工作。

国家电网建平供电分公司:负责电力故障的抢修工作。

四、房交会时间安排

(一)开幕日当天

1.7:00安保、现场秩序维护、接待等工作人员到位;

2.7:30前,各开发企业销售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就绪;

3.9:00房交会开幕式开始,县领导讲话,宣布开幕。

(二)每天的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现场交易统计

展会期间,各公司要及时填报当天的房屋成交量(含二手房协议签订份数),由房交会组委会统计展示成果,最后在媒体上公布。

六、现场制度遵守

(一)各参展企业在布展期间要有专人现场负责,注意安全,特别是消防安全,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乱拆、乱搭、乱牵电线。

(二)参展单位不准提前布展、撤展,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

第四部分  媒体平台

一、媒体推介平台

(一)建平县报

(二)建平广播电视台

(三)建平融媒及相关网络媒体

二、展会媒体报道时段

定于6月24日,周期5天

(一)媒体预热期:展会开幕前一周

(二)集中报道期:展会期间

三、媒体推介方式

各推介平台在展会期间,以新闻宣传、专题报道和广而告之三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举办夏季房交会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主动、自觉地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又要配合好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统一指挥、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地确保本次房屋交易展示会顺利举办。

(二)落实责任,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好统筹房交会顺利举办与公共安全防控工作:活动现场的工作人员以及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员工要牢固树立公共卫生意识,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做好展示厅消杀工作;要做好参观人、购房人的分流、引导工作,防止人员过于密集;参加房交会的企业、机构必须服从场务管理,展示会期间不得噪音扰民,不得私接乱扯,不得破坏广场公用设施,展厅布设必须符合消防及相关安全规范,确保安全;住建、公安、应急、综合执法、卫健、供电等部门要安排专人、专车(特警、消防、120急救车、应急发电车)在展会、演出现场值守,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三)加强宣传,落实优惠政策。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此次房交会的宣传报道,以此为契机,为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住建部门在现场采取流动发放宣传册、设立固定咨询台宣讲政策等“动静结合”的方式,向购房人、参观人宣传介绍优惠政策。

         

附件:建平县2023年夏季房屋交易展示会优惠政策

 

附件

 

建平县2023年夏季房屋交易展示会

优惠政策

 

房交会期间,购买已取得《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参加此次参展的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及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个人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购房者可享受契税缴纳额100%的补贴;个人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购房者可享受契税缴纳额50%的补贴;个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购房者可享受契税缴纳额50%的补贴。

二、在我县工作,并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的专业人才、退役军人、残障人士,购买住宅(包括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凭所在单位证明、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可享受契税缴纳额100%的补贴。

三、个人购买的商业用房(含车库但不包括办公楼)面积在50平方米(含)及以下的,购房者可享受契税缴纳额60%的补贴,面积在50至100平方米(含)的,购房者可享受契税缴纳额40%的补贴,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者可享受契税缴纳额20%的补贴。

四、购房者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并经组委会认证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在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时免收登记费。房交会期间,经组委会认证的各商业银行首套住房5年期以上的购房贷款利率最低执行同期基础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最低可执行同期基础利率加60个基点。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出台相应的价格优惠政策;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也可以对中介费用予以相应的优惠;银行企业可以在方案政策外提供更多贷款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