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领域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23-09-15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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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林业和草原部门的案件,为进一步加大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林业和草原保护领域长效机制。抓好、抓实、抓细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为扎实推进建平振兴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林业草原法律法规和森林草原保护政策为依据,以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为主要内容,以消除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规范使用林地草地为重点,强力推行“领导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林草资源保护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林草地利用秩序。

二、主要内容

夯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相关制度,巡查检查与执法打击结合联动,明确林草资源保护的任务和责任,让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无所遁形。以国家森林督查、国家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规范林业和草原开发利用秩序,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定期清理未批先建、边占边批违法占用、使用林地草地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2、林业站要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逐一进行排查,重点为超征占范围占用林地草地、无征占手续占用林地草地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制止并进行初查。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无征占手续或超出征占范围占用林地草地的,责令违法行为单位(个人)限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并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费用3倍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督促占用林地草地处罚到位的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时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3、加强护林员日常巡查工作,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及时上报查处。经查证够移送条件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林业站以及管护人员要切实负担起所辖区域内国家森林草原判读图斑、自然资源涉林涉草卫片图斑、群众信访举报、12345平台等案件的初查、报送工作。按照《建平县自然资源监督法定职责提醒书》的要求,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4、对已立案查处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案卷进行重新梳理,重点是案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特别是环保督察反馈案件的案卷要重点梳理。

5、对案件已经查处完毕的,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违法行为单位、违法行为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行政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执法队、法制股、资源林政股、造林综合股、信息中心、生态环境治理股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队。明确人员和职责分工,切实强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2、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合力,

林业站同局属各部门密切配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

做到依法查处、全面整改,坚决追责。实行销号管理,确保

破坏林草草原资源案件查处到位、恢复整改到位,达到人民

群众的认可和满意,实现林区安全稳定。

3、强化监管职责。林业站要严格执行林长制有关要求,

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地块,切实做好森林草原资

源的保护工作和林地草地的恢复整改工作。对破坏森林资源

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向执法部门提供违法证据和违法人

员信息。同时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完善申

报审批材料,无法组织材料申报的要及时完成林地草地植被

恢复工作。

4、严肃整改问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制定时间表,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全面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13日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