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平县委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8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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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一)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进行公务员全员培训。

(二)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三)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为县委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四)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五)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六)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课题开展科研调研,形成《决策参考》,为县委县政府提供资政建设。

(七)负责《时代建平》党刊的承办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共建平县委会党校机关。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34.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4.5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1.89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主体培训班次减少。

(二)支出总计334.5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57.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2万元。

2.项目支出77.1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主要包括干部培训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81.89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主体培训班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没在形成的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5万元,项目支出77.1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少81.89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主体培训班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5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28万元,占5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2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7.2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入工资增加。

2.教育支出114.47万元。主要用于主体班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缴纳。

5.住房保障支出18.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5.2%。完成全年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员减少。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30人、0.11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党校评估人员来评估,用于参评人员的中午就餐和饮用水;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52%,主要是公务接待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无新购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运行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2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40.59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体班培训业务运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34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4.1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2.46万元,自评平均分94.1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干部培训经费”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4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4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等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建设规范管理,建设提高执行效率。

4.财政评价结果。

建设规范管理,建设提高执行效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干部教育: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8.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 职业年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职业年金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党校公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