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2023)第60号
发布日期:2023-10-18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 次
申请执行人李宝清、王云霞依据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3)辽1322执恢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3)辽1322执恢80号《执行裁定书》生效法律文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12050081 | 杜经纬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 红山街道办事处新世纪社区(生产资料住宅楼) |
|
|
|
|
|
|
|
|
|
|
|
|
|
|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