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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2023)第60号
发布日期:2023-10-18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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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李宝清王云霞依据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3)辽1322执恢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3)辽1322执恢80号《执行裁定书》生效法律文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12050081杜经纬国有土地使用权
红山街道办事处新世纪社区(生产资料住宅楼)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