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林子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23-12-08 信息来源:榆树林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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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榆树林子镇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监管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榆树林子镇人民政府充分认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坚决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工作要求,高质高效做好各类问题整改。坚持因地制宜、科学修复的原则,进一步分析现存问题,完善优化修复治理方案,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和跟踪督导,强化细化各项举措,推动全镇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政府统一领导,各站办根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环保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派出所负责打击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安监站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问题及时整改。

林业站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过程中涉及毁坏林地情况的恢复治理和监管,加强林地保护。

国土所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涉及违法盗采、非法占地、破坏耕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村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做好本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巡查工作。

三、压实矿山修复治理主体责任。国土所对全镇所有矿山企业情况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建立矿山企业监管对象名单。环保所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进一步督促、明确矿山企业应承担的生态保护和治理责任。要求各矿山企业能够诚信自律,依法依规,提升生态环保意识,把生态修复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承担生态修复和治理责任,主动实施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土地复垦以及相应监测管护等矿山生态修复活动。

四、督促企业完成矿山修复治理任务。坚持“一矿一策”的整改要求,要求各矿山企业针对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方案,待审查通过后严格依据修复方案制定年度复垦修复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按计划分阶段开展矿区拆除、清理填平、覆土绿化、土地复垦等生态恢复治理活动并承担后续监测管护责任,确保在方案确定年限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五、加强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监管。按照“重点检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原则开展实地核查。重点检查对象包括:一是因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问题被多次投诉举报或处罚的;二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涉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问题要求整改而未完成整改的。重点巡查方面,要求巡查人员按期赴矿点开展整治督导,逐项检查验收,确保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在日常巡查方面,全镇矿山企业按期开展常态化巡查,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在监管过程中,要求巡查人员如实记录实地核查情况,同步记录检查影像,做好档案留存。

六、加大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巡查力度。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巡查制度,持续加大对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巡查力度,坚决做到务求实效、严肃认真、不走过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以修复之名行盗采之实”的行为。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采矿权人未按要求编制修复方案、未履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责任和义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行为,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榆树林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