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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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住房保障、燃气安全等有关信息信息,特别是对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标准的制定、审批、分配、退出等信息情况进行公示。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和公布相关政策,让保障家庭便于及时了解。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00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次,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产生行政复议2件次和行政诉讼3件次。全部结果维持。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持续加强住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形成了综合办组织、推进、协调、督促,法治信访股审查、复核,各股室负责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不涉密的住建信息主动公开等项的规章制度,形成比较系统的工作制度体系。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的基层标准化栏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积极报送和更新相关信息,二是开展建平县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条例》及市县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拟稿人、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人。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18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3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3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错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0000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000002

(一)予以公开70000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相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70000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20000000003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住建部门职能划转,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栏目及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还不够高的问题,2023年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媒体在政府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二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尽快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下一步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提高办理能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信息采集和更新速度,加大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政府信息都能通过便利的渠道让群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17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高居民燃气安全意识。

三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