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平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发布日期:2024-01-03 信息来源:建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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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在建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建平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极为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坚持“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以“进企业、进项目、进基层”活动为抓手,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县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 13.26亿元,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12.6亿元,年末预计完成1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增收0.72亿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9.42亿元,同比下降5.3%,减收0.53亿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3.18亿元,同比增长64.6%,增收1.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县本级预计完成9.3亿元。

2.支出情况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5.88亿元,由于上级补助和县级收入变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1.56亿元,年末支出预计完成41.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支出4.38亿元,下降9.5%。其中,县本级预计完成33.36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亿元、教育支出6.3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92亿元、农林水支出8.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32亿元。

3.平衡情况 

全县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14亿元,调入资金0.8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6.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68亿元,收入总计59.1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1.5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6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8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01亿元,支出总计59.12亿元,全县收支平衡。

县本级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1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25亿元,调入资金0.8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6.8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68亿元,收入总计57.0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3.3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6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8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01亿元,支出总计57.07亿元,县本级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计划3.93亿元,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4.27亿元,预计完成4.2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9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3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为县本级收入。

2.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计划2.45亿元,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4.45亿元,预计完成4.45亿元,其中县本级预计完成4.44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城乡社区支出3.4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3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5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28亿元。

3.平衡情况

全县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0.1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收入总计7.9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45亿元,上解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0.6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9亿元,支出总计7.92亿元。全县收支平衡。

县本级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4.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0.1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收入总计7.9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4.44亿元,上解支出0.02亿元,调出资金0.6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9亿元,支出总计7.92亿元。县本级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98亿元,同比增收0.68亿元,增长10.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4亿元。

2.支出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77亿元,同比增加支出0.86亿元,增长14.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5亿元。

3.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9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61亿元,收入总计10.5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77亿元,年终结余3.82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上级补助收入41万元,上年结余53万元,收入总计94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94万元,收支平衡。

(五)政府债务情况

    预计到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3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2.54亿元,主要是新增再融资债券2.0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0.5亿元,偿还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借款0.03亿元。当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0.27亿元,其中:利用再融资债券偿还债券本金7.16亿元、偿还其他债务2.07亿元,县财力偿付本息1.04亿元。

(六)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多措并举,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源费源的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监管,实现了全县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电子化缴费及财政票据电子化,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2.6亿元,同比增长6%。强化“四本”预算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争取上级财力支持,努力增加可用财力。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和管理房产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是盘活闲置资产,原教师进修学校房产已完成出售,实现处置收入0.17亿元。

2.稳字当先,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强化民生支出财力保障,确保全年民生支出占比在80%以上,让人民群众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持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筹集资金15.9亿元,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确保2万名城乡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不断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促进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人均达到89元。全县教育支出累计6.38亿元,切实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营养改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健全完善。发放资金2.6亿元,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目标价格(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投入资金0.35亿元,修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户外道路158公里,涉及全县25个乡镇,受益人口1.1万人。

3.强化管理,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提高政治站位,保证“三保”支出在一切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库款运行情况监测,合理调度资金,根据库款情况对各项支出分轻重缓急考虑支付,切实防范潜在支出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妥善化解存量债务。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2.07亿元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有效缓释债务风险。

4.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有序推进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深度利用财政大数据建设成果,实现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管理活动的动态反映、实时监控和及时预警。落实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一盘棋”方案,运用省统一开发的辽宁政府采购系统电子招投标模块,推广实施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截至目前,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6个,采购预算金额6570.6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346万元,节约资金224.6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42%,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县财政部门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东北振兴重要讲话精神,紧紧聚焦“市委六个着力建设”和“县委六个新突破”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稳住经济大盘,为推动建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持和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3.56亿元,同比增长7.6%,增收0.9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计划完成10.45亿元,同比增长10.9%,增收1.03亿元;非税收入计划完成3.11亿元,同比下降2.2%,减收0.07亿元。县本级计划完成9.86亿元。

2.支出预算

根据县级财力、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资金等因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9亿元。县本级安排25.85亿元。

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亿元、教育支出6.9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82亿元、农林水支出5.7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27亿元。

3.平衡情况

全县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6.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91亿元,调入资金1.8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01亿元;支出总计为36.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9亿元,上解支出4.1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7亿元。收支总额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县本级平衡情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33.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9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亿元,调入资金1.8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7.01亿元;支出总计为33.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85亿元,上解支出4.1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6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7亿元。收支总额相抵后,实现县本级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3.8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5亿元。

2.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41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0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3亿元、农林水支出0.06亿元,其他支出0.04亿元。

3.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3.8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9亿元,收入总计4.2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41亿元,调出资金1.85亿元,支出总计4.26亿元。收支总额相抵后,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完成7.19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3亿元。

2.支出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6.91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5亿元。

3.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7.19亿元,加上年结余收入3.82亿元,收入总计11.0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91亿元,年终结余4.1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国有企业收益数额太小且不确定,2024年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预计45万元,全部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五)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财源培植,保收入稳增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到应减尽减、应退尽退,让市场主体及时享受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执行,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公开透明,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加快培育市场主体。落实激励奖补扶持政策,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加快挖潜增效、设备升级和品牌提升,推动传统企业焕发新活力,抓住经济恢复性增长的有利条件,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2.严格预算约束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及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用于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足额编列“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大库款保障力度,严防“三保”风险。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坚持预算法定,特殊情况追加预算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3.健全化债措施,严防债务风险坚决贯彻执行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落实化债举措,采取财源培植、资产处置、土地盘活等举措化解债务。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对苗头性舆情、容易引发舆情炒作的热点信息做好迅速研判预警和后续跟踪,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应对,维护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4.强管理严监督,提升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改进政府预算编制,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目的,逐步建立各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通过查阅项目档案资料、报账资料、实地查看,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扎实抓好审计、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全面落实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突破。

附件1: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表

附件2:2024年预算草案

附件3: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说明

附件4: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

建平2023年人代会报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