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教育局部门预算 (2024年)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建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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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平县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建平县教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建平县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2024部门预算批复表

第四部分    建平县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建平县教育局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转发财政部关于印

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建平县教育局应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预算等信息,现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公开主体

建平县教育局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根据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向财政部门反馈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公开原则

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

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三、公开时间和形式

建平县教育局应于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公开内容

建平县教育局公开的预算为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由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开文件

根据《预算法》和《操作规程》相关要求指定的本部门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包括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

公开程序等。

(二)公开报表

根据《预算法》和《操作规程》,建平县教育局应公开县财政局有关预算文件中所有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建平县教育局应将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上下两年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向社会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要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部分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三)文字说明

在公开上述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机

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

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 部门职责 。公开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2. 机构设置。本单位现有招考委办公室、督导室、党委办公室(综合服务部)、行政办公室、计财股、审批股、宣传股、纪检监察室、维稳办(信访办)、工会、招生考试部、教育教学部、人事服务部、校外培训监管部(安全部)、基建装备部、艺体部、财务核算部、学生资助部(乡村振兴办)、营养餐部、卫生保健部。

3.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对本年度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简要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4.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说明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政府采购情况 。公开本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体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预算分项情况,并从采购范围角度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品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文字说明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6. “ 三公 ” 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对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分别与上年度的预算数进行对比,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7.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公开本单位年度车辆购置预算。

8. 关于绩效目标情况 。说明本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数量和金额,以及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

9. 专业名词解释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五、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制作预算公开文本,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办公室主任复核无误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将部门预算公开文件及时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

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和“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

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落实责任,注重反馈。建平县教育局是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提供县财政局(预算股)。将预决算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增强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要加强社会反应评估和舆

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算信息。要高度关注

近期社会公众热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对公开后的反应进

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

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平县教育局

2024年116

 

第二部分 建平县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县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代表县政府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县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四)指导全县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的招聘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体育、美育工作与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管理人员的考核、任免和奖惩工作及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统计及工资福利工作。
  (八)负责学校的布局调整工作,对学校基本建设、校舍改扩建和维修工作进行部署、监督、检查,管理全县中小学的基建投资;统筹全县各校的设备购置。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平县教育本级部门2024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户,即建平县教育局

第三部分建平县教育部门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支出政府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部门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项目(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四部分 建平县教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

一、2024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70.3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593.8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70.39万元,较上年增加776.5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教育服务中心转隶人员48人。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156.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370.3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1370.39万元较上年增加776.5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教育服务中心转隶人员48人。

二、关于2024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9.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6.84万元,公用经费32.35万元。公用取暖费12万元、办公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三公”经费预算数2.7万元,较上年增加0.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全部为运行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教育服务中心转隶人员48人。上年已经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未安排预算购置国有资产。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541.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学前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2.小学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3.初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4.高中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5.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6.中专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7.特殊学校教育: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18.教师进修: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1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4年教育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