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乡镇级总河长、乡镇级河长、村级河长、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河长制办公室及规范河长设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6 信息来源:建平县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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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县领导分工调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县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河长制办公室及规范河长设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

县总河长:白剑锋    县委书记

      陈景泉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兼任河长):

      常大利    政府副县长

      李东泽    政府副县长

第二牤牛河流域、老虎山河流域,县级河长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常大利担任。

老哈河流域、蹦河流域,县级河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李东泽担任。

二、县河长制联席会议

召集人:常大利    政府副县长

     李东泽    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主要领导。

三、县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李东泽    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张义飞    县水务局局长

副主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分管河长制工作领导。

四、规范河长设置有关事项

实行双总河长制,县级总河长、河长实行接替制度,相关领导同志职位发生变动时,其河长职位由接替领导同志担任;接任河长未到位前,由副总河长直接履行相应河流河长职责。各乡镇(场街)可参照此模式设置本级河(段)长,并落实河长职位接替制度。

附件:村级河长公示表乡镇级河长公示表乡镇级总河长公示表


建平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