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双随机一公开
建平县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水罚(决)字(2025)第4号
发布日期:2025-08-06 信息来源:建平县水务局
浏览:
次
姜华未经许可,擅自在老哈河老官地镇老官地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一案,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100000元 ;
2.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
现已向姜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