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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2025)第44号
发布日期:2025-08-21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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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建信联办字[2025]41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17)建平县不动产权第12050164号朝阳润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
黑水镇后山村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