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2025)第48号
发布日期:2025-09-11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 次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建自然资发[2024]67号文件,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03)12050810-1-58 | 宋春荣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叶柏寿街道办事处热源社区(屹兴嘉苑)1幢1071号 | ||
2 | (2012)12050210 | 李凯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利民社区02幢01052号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