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建平县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县委书记白剑锋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景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贤军、县政协主席赵云岚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新内涵,从讲政治的高度、讲发展的力度、讲为民的广度,不断激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动力。
会议强调,要持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新质效,巩固文明成果。持续整改提升,在“建”上补短板,让城市更宜居;在“管”上提效能,让城市更有序;在“城乡”上促统筹,让文明更均衡。要持续价值引领,树立文明风尚。在文明培育上,注重“融入日常、化作经常”;在文明实践上,注重“接地气、有温度”。要持续以文化人,赓续文明传承。做好“文脉赓续”文章,让文化“传下来”;做好“活化利用”文章,让文化“活起来”;做好“时代赋能”文章,让文化“兴起来”。
会议强调,要不断激发精神文明建设新动能,强化责任担当。要强化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长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要全民共建,搭好群众舞台。畅通群众参与渠道,鼓励群众自我管理,宣传群众中的先进典型,激发共建热情。要强化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督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会议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将文明城市建设管理纳入重点工作,细化责任清单,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抓好巩固提升。要聚焦群众需求,建立“问题导向、闭环整改”的治理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成果巩固的试金石,通过主动发现问题、高效解决问题提升市民获得感。要推动常态长效,打造“制度保障、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将成熟的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文明素养提升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大利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强通报了我县获得中央及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情况;宣读了《关于表扬建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万寿街道、朱碌科镇做了交流发言。红山街道、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榆树林子镇作了表态发言。
副县级以上领导;县(省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场街党政正职、副书记、宣传委员;重点责任部门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各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