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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朝农建罚决字[2023]第(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12-12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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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韩波运输运输的动物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288.00元,现已结案,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