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4)第69号
发布日期:2024-03-19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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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潘振宏申请继承马翠红(系丈夫继承妻子)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房屋位置坐落于建平县万寿街道办事处东城社区(柏峰金域)C4幢01051室,建筑面积111.25平方米,《不动产登记证明》壹份,证书编号:辽(2019)建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3676号。该房屋所有权其他合法继承人(建平县自然资源局证明)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拟对上述房屋进行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异议征询。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公告单位: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