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治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要求,县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经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关于印发建平县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办发〔2010〕39号)等3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执行。
二、对《关于印发建平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暨发展残疾人事业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政发〔1996〕105号)等22件主要内容与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相关政策相抵触;主要内容已被制定或修改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涵盖;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对《关于印发建平县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政发〔1996〕131号)等8件文件有效期届满,予以失效。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已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建平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止2025年3月26日)
2.建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截止2025年3月26日)
3.建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截止2025年3月26日)
建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建平县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责任单位 | 发文号 | 文件标题 |
| 1 |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建政办发〔2010〕39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的通知 |
| 2 | 建平县公安局 | 建政办发〔2018〕85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养犬管理办法的通知 |
| 3 |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 建政办发〔2020〕21号 |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附件2
建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 序号 | 责任单位 | 发文号 | 文件标题 |
| 1 | 建平县残联 | 建政发〔1996〕105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暨发展残疾人事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
| 2 |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建政发〔1998〕46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生态公益林重点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 3 | 建平县水务局 | 建政发〔1999〕10号 | 印发建平县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 4 | 建平县卫生健康局 | 建政办发〔2001〕81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
| 5 |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建政办发〔2002〕106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6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政发〔2002〕3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
| 7 | 建平县水务局 | 建政办发〔2007〕78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
| 8 | 建平县教育局 | 建政办发〔2013〕80号 | 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检查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
| 9 | 建平县水务局 | 建政发〔2014〕41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 10 | 建平县水务局 | 建政办发〔2014〕67号 | 印发建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1 |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建政办发〔2014〕76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退耕还林补助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12 | 建平县水务局 | 建政办发〔2015〕44号 |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13 | 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政办发〔2016〕24号 |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居民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指导规则的通知 |
建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 序号 | 责任单位 | 发文号 | 文件标题 |
| 14 |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建政办发〔2016〕86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5 | 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建政办发〔2016〕130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 16 | 建平县水务局 | 建政办发〔2017〕78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17 | 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政办发〔2017〕63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有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8 |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建政办发〔2018〕63号 | 关于印发朝阳老虎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9 | 建平县公安局 | 建政发〔2018〕12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 |
| 20 | 建平县水务局 | 建政办发〔2019〕4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先建后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21 | 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 建政办发〔2019〕1号 | 关于开展农业设施物权登记管理的意见 |
| 22 | 建平县经济开发区 | 建政办发〔2019〕36号 | 关于印发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附件3
建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失效目录
| 序号 | 责任单位 | 发文号 | 文件标题 |
| 1 | 建平县人社局 | 建政发〔1996〕131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
| 2 | 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建政办发〔2010〕58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 |
| 3 | 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建政办发〔2013〕107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电网建设征占地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 |
| 4 | 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建政办发〔2014〕68号 |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企业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5 |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 建政办发〔2017〕24号 | 关于印发建平县耕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 6 | 建平县司法局 | 建政发〔2020〕10号 | 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7 | 建平县司法局 | 建政发〔2021〕8号 | 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8 |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 建政发〔2022〕6号 | 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平县“标准地”工业项目投资企业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