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5)第109号
发布日期:2025-09-18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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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 0421—7832410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1 | 马凤兰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铁南街道办事处铁东社区(河畔嘉园)10幢04031室 | 建平房权证铁南字第826436号建平房权证铁南字第826437号建国用(2006)第12050910-358号 | 孙守志 | |
2 | 景维清 周亚杰 | 房屋所有权 | 铁南街道办事处南山社区南山街16B(松林山庄)13幢03032室 | 建房字第151055号建房字第2555号 | 景连海 | |
3 | 于培培 | 房屋所有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红山悦府)G-04幢01132号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202306060001 | 付志国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