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发布日期:2025-10-20 信息来源:建平县就业和人才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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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员: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条件: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经办流程:(办事流程)

1.受理。劳动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与失业登记申请审批一致的信息进行比对,服务窗口办理失业登记时即时比对、即时反馈。若不符合要求,及时告知原因;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2.办理。办理失业登记,并在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记载相关情况。

3.存档。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及网上办理的失业登记,无需留存纸质材料;其他渠道办理的,应将业务办理资料归档留存三年。

线下办理申报材料:

劳动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

咨询电话:

建平县:0421-7813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