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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6 信息来源:中共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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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平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及面试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社区工作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为按1:2通过2025年公开招聘城社区工作笔试及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附件1)。

二、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时间:1129日(星期)上午8:30开始

        考生入场开始时间:上午7:40

        考生入场截止时间:上午8:10

2.面试地点:建平县第二中学

三、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度。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含加分)×0.4+面试成绩×0.6 =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评委与应聘人员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对应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

2.参加面试人员务必于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8:10前到达面试考点,认真查看本人分组名单后在候考室候考,8:10后迟到的面试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

3.进入候考室前,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面试结束后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对违反面试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6.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7.参加面试人员请认真阅读《面试人员须知》(附件2)。

咨询电话:0421-7852605

(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

 

附件:

1.建平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社区工作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1

建平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社区工作者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加分总成绩备注
1韩*祥2025010150581.31485.31
2魏*萍2025010012085.14
85.14
3王*2025010172384.23
84.23
4曲*岩2025010032784.21
84.21
5刘*英2025010051584.00
84
6杨*华2025010011481.44283.44
7宋*2025010051082.74
82.74
8葛*2025010142982.60
82.6
9董*航2025010091482.55
82.55
10刘*彤2025010051882.50
82.5
11王*楠2025010242882.49
82.49
12刘*宁2025010170482.21
82.21
13张*2025010081882.19
82.19
14刘*2025010081482.14
82.14
15彭*2025010110582.12
82.12
16姜*2025010060781.80
81.8
17姜*名2025010061977.69481.69
18王*2025010021781.66
81.66
19张*2025010191681.59
81.59
20蔡*勇2025010191181.49
81.49
21刘*莉2025010171081.47
81.47
22王*婷2025010031381.44
81.44
23刘*2025010221181.35
81.35并列
24高*2025010041279.35281.35并列
25李*2025010061481.23
81.23
26郑*株2025010051981.12
81.12
27李*华2025010200881.04
81.04
28刘*丽2025010052978.97280.97
29尹*波2025010030378.94280.94
30葛*旭2025010162880.90
80.9并列
31赵*霞2025010180680.90
80.9并列
32刘*菲2025010032178.79280.79
33李*2025010140980.70
80.7
34孙*2025010230380.64
80.64
35李*2025010162180.62
80.62
36刘*亮2025010123080.60
80.6
37刘*2025010120680.51
80.51
38李*伟2025010071480.45
80.45
39杨*静2025010190680.38
80.38
40陈*2025010201780.35
80.35递补
41孙*琳2025010080978.34280.34递补
42陈*2025010201280.33
80.33递补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1.参加面试考生应在11月29日上午8:10前入场,8:10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次序。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违纪行为,取消面试成绩。

7.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结束后在候场室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签字确认。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