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民政局对各位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的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由我通报推行高龄补贴普惠制,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相关情况。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从2014年开始我省出台政策,为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纳入省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根据《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12月份,省政府决定打造重点民生工程,出台重要惠民政策,以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限,推行高龄补贴普惠制。发放标准根据各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二、政策具体内容
一是发放范围。从2024年12月1日开始,户籍在建平县行政区域内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享受高龄补贴待遇。也就是说,享受待遇人员从以前的90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充分体现“普惠”2个字的含义。
二是发放标准。政策规定—高龄补贴按月发放到人。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100元;80-89周岁其他老年人30元;90-99周岁老年人2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1000元。别看只增加了1个标准,但较以前,增加了将近11000人,支出资金每月增加近33万元,每年增加将近400万元,而这只是我县的额度,全市呢、全省呢、全国呢,资金量是非常大的。通过这几组数字,真正让我们体会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力度在逐步加强、逐年加深。
三、政策执行情况
截至目前,推行高龄补贴普惠制正好1年。一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三个严”的措施,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安全发放,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落到位。
一是严密组织。我们将抓好高龄补贴普惠制作为推进基本养老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保障机制和应对老龄化重要抓手。成立补贴发放专班,研究和确定申报流程、审核机制、资金安排、拨付方式等相关事项。切实建立责任分工制度,明确财政、民政等部门和各乡镇场街的职责,其中,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以及补贴资金的测算、人员资格审核和发放过程监管等工作;财政等部门负责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增加资金安排,足额筹集和按时拨付资金,保证发放需求;各乡镇场街负责人员排查和调整、数量统计、组织申报等工作。通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政策执行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到位到底。
二是严谨认定。保证补贴的公平公正发放,是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的第一要素。我们通过深入解读和吃透政策、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自我摸索创新举措等,严格认定审核享受补贴老年人资格,规范制定老人申请、街道审核、民政认定、财政拨款、老人得补贴的闭环发放流程,真正做到“不该得的一分也不发,该得的一分也不落”。通过多方位的宣传、多样化的通知,引导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办现场申报和认定。除此之外,我们还全面推广应用“全省养老服务管理系统”和“辽事通”APP,进行网上申报和认定,真正做到“应享尽享、应发尽发”。在资金拨付上,开通"惠民惠农一卡通"专网,每个月的20日前,补贴直接“从财政金库到老人本户”,中间不留环节,规避挤占挪用风险。一年来,没有发生漏发、错发、误发现象,投诉率为零。
(三)严格核查。虽然高龄补贴的最低标准只有每人每月30元,但如果出现少发、多发、超发现象,就会影响惠民实事整体成效,就会影响民生工程整体底色。我们抓紧抓牢享受补贴人员基本信息核查这个关键环节,与卫健、疾控、公安、殡仪馆、残联等部门协调协作,实现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共享,根据适时信息,及时对补贴进行提档、增发、补发、停发,全方面做到动态式调整,坚决防止少发多发超发情况发生,坚决确保民生资金花在刀刃上。
最后,我简要说一说一年来成效:高龄补贴扩面发放以来,共发放高龄补贴近780万元,惠及老年人14.8万人次。以12月份为例,享受高龄补贴总人数为12383人,发放补贴644150元。其中:80—89周岁非低保老人10742人,补贴326370元;80—89周岁低保老人280人,补贴28000元;90—99周岁老人1341人,补贴269780元;百岁以上老人20人,补贴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