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建平县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现公布县医保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文件指导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严格依法公开,有效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及时在建平县政府网站上发布通知公告、工作信息部门动态、重大行政决策等信息2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信息60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专责,压实工作职责;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公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增医保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相关征求意见稿和意见反馈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安全完整;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干部的相关业务能力。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医保参保、医保报销、部门动态等重点领域内容,对重大行政决策、社会救助等情况及时予以公开。让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工作。

五是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公开投诉监督链接和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积极参加市、县政务公开培训,提升系统业务能力;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5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开渠道较为单一,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的功能发挥不充分,缺乏互动性和传播力,未能满足群众“随时随地查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

推进渠道协同联动,统一门户网站、政务大厅、自助终端等渠道的公开信息,建立信息同步更新机制;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政策解读短视频60余条,阅读量突破2万人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19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