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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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建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住建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文件、通知、财政预决算等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次,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3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形成了综合办组织、推进、协调、督促,法治信访股审查、复核,各股室负责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不涉密的住建信息主动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比较系统的工作制度体系。实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人。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的情况

主动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对公租房房源、保障对象标准的制定、审批、分配、退出等信息情况进行公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资格审核、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和公布相关政策措施,让广大困难家庭和保障家庭便于及时了解信息。

(五)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严格审核把关公开的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4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70000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70000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70000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住建部门涉及业务量较大,职责范围较广,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公开栏目及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下步我们将加大力度予以整改到位。202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媒体在政府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二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认真学习相关业务提高办理能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信息采集和更新速度,加大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政府信息都能通过便利的渠道让群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19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