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数据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建平县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建平营商之窗”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条。及时更新“机关简介”、数据及营商工作要点等内容,在建平县政府网站和建平县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信息8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平县数据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数据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将专区设在政务服务大厅,配备政策折页、办事指南等。利用政务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我局重要决策、民生信息,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和数据工作,及时、准确公开各类相关信息,让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五)监督考核情况

2025年,我局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对投诉问题形成接诉即转、按责转办、反馈上报的闭环管理模式,提升12345平台的诉求化解能力。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本系统考核体系,促进工作全方位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12.8724(代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政策查询、表格下载、线上提出申请等服务。

二是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在人民路向过往群众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80余人,解答群众问题数量35个,通过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大力宣传惠企助民相关的重大政策、重点民生工程、政务服务事项等,进一步提升公众政务服务知晓率,提高政务服务公开效率,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人流量大、贴近百姓的宣传优势,设置宣传展示架,摆放各类宣传资料供办事企业群众查阅。制作政务公开宣传海报在电子屏滚动宣传播放,大力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