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信息来源:建平县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现公布建平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方面。严格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及审计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机关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逐一研判公开属性、明确公开范围。经梳理审核,本年度在建平县政府网站和单位公开栏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30余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方面。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次,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健全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由办公室牵头统筹,联动各业务科室对拟公开内容进行多维度核查,严守政治立场、政策尺度、文字规范及保密底线。常态化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真实无误、精准合规、权威可信。

四)政务公开平台搭建情况。聚焦建平县政府网站这一核心宣传载体,持续做好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同时在局政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发布或转载审计领域最新动态、机关党建工作进展及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

五)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落实情况。2025年,建平县审计局进一步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各主体责任,明确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规审理科负责该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事宜,各业务科室承担审计业务类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通过健全制度约束、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落地、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5年,建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短板,核心表现为公开内容的覆盖面不够广、细节不够详实,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也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举措:建平县审计局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凸显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地位,优化其功能效用,同时积极探索优化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渠道的运营模式。此外,还将着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多样化宣传活动搭建沟通桥梁,积极创造便利条件,帮助更多群众知晓政府信息的查询路径与核心内容,切实保障公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19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