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2026年)
发布日期:2026-01-12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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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预算公开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应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预算等信息,现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公开主体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根据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向财政部门反馈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公开原则

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三、公开时间和形式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应于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公开内容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的预算为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由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开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操作规程》相关要求指定的本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包括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等。

(二)公开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操作规程》,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应公开县财政局有关预算文件中所有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应将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上下两年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向社会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要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部分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三)文字说明

在公开上述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部门职责。公开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2.机构设置。公开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名单。

3.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对本年度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简要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4.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情况。公开本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体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预算分项情况,并从采购范围角度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品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文字说明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6.“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对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分别与上年度的预算数进行对比,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7.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本单位年度车辆购置预算。

8.关于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数量和金额,以及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

9.专业名词解释。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五、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制作预算公开文本,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办公室主任复核无误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将部门预算公开文件及时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和“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落实责任,注重反馈。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是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提供县财政局(预算股)。将预决算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增强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要加强社会反应评估和舆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算信息。要高度关注近期社会公众热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对公开后的反应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112

 

第二部分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二)负责全县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业、特色种植养殖业、农业绿色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工作。为实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与纠纷调解仲裁等提供服务保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体资产服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四)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测和评价等工作。

(五)承担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和指导等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负责设施农业产业调研、市场调查、预测和价格分析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和果树发展等事务性工作。

(七)为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查、评估、论证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基本农田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八)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事务性工作。

(九)完成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三部分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四部分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95.4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195.41万元,较上年增加25.74万元变动原因:工资普调,相应保险上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8万元、农林水支出86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8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195.41万元,较上年增加25.74万元变动原因:工资普调,相应保险上调

二、关于2026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事业运行经费安排51.09万元,其中:公用取暖费5.16万元、公务费37.93万元(其中:办公费24.77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工会经费10.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9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6“三公”经费预算数9.03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0万元,全部为运行费,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2.1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事务(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事务(款)其它农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6年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