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农业农村局建农(招投标)罚〔202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6-02-26 信息来源: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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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喜红瑞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一案,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予以公示:
一、市场准入限制:禁止赤峰喜红瑞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年内参与本行业作为招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投标活动(期限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届满后自动恢复投标资格);
二、对单位的行政处罚:处中标项目金额8.5‰的罚款,计人民币伍万贰仟玖佰叁拾伍元伍角壹分整(¥52,935.51);
三、对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对赤峰喜红瑞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付镇杰,处单位罚款数额8.5%的罚款,计人民币肆仟肆佰玖拾玖元伍角贰分整(¥4,49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