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6)第27号
发布日期:2026-03-12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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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03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 0421—7832410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 1 | 鹿行华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建平县沙海镇原供销社南院(聚鑫家园)01幢05031室 | 房权证建村房字第201400109号两本建国用(2012)第12050045-45号 | 邹素花 | |
| 2 | 李桂芝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叶柏寿街道办事处新工社区(银鑫书苑)08幢04052室 | 建平房权证叶柏寿字第819781号建平房权证叶柏寿字第819782号建国用(2011)第100171号 | 曹立志 | |
| 3 | 李桂芝 | 房屋所有权 | 万寿街道办事处城关社区(通航观唐)10幢02132号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202203140015 | 曹立志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