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转发财政部关于印
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建平县委社会工部依法依规公开本部门预算等信息,现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公开主体
建平县委社会工部是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同时,根据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向财政部门反馈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
二、公开原则
预决算公开的原则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
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三、公开时间和形式
建平县委社会工部应于县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公开内容
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的预算为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由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开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操作规程》相关要求指定的本部门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包括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
公开程序等。
(二)公开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操作规程》,建平县委社会工部应公开县财政局有关预算文件中所有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建平县委社会工部应将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上下两年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向社会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要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部分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三)文字说明
在公开上述报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本单位职责、机
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
府采购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 部门职责 。公开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2. 机构设置。公开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名单。
3.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对本年度与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简要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4.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说明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 政府采购情况 。公开本单位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总体情况以及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预算分项情况,并从采购范围角度分析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品目。年初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文字说明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6. “ 三公 ” 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对本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分别与上年度的预算数进行对比,并说明增减变化原因。
7.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公开本单位年度车辆购置预算。
8. 关于绩效目标情况 。说明本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数量和金额,以及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
9. 专业名词解释 。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五、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制作预算公开文本,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办公室主任复核无误报分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将部门预算公开文件及时上传到政府门户网站,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和“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
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信息。
(二)落实责任,注重反馈。建平县委宣传部是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提供县财政局(预算股)。将预决算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增强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把握关切,及时回应。要加强社会反应评估和舆
情引导,实事求是、准确、全面反映预算信息。要高度关注
近期社会公众热议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并对公开后的反应进
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
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建平县社会工部
2026年1月12日
第二部分 建平县委社会工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起草相关党内规范
性文件,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深入调查研究,(二)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县委、县政府及时反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三)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四)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负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
(五)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六)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七)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建平县委社会工部机关
第三部分 建平县委宣传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四部分建平县委社会工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35.2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135.2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135.22万元,较上年增加万元,变动原因:人员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万元、养老支出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311.1万元,较上年增加,变动原因:人员增加。
二、关于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8千元,其中:公务费9.68万元(其中:办公费7.43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印刷费9.5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 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万元,与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全部为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出国人员0批次。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6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 0 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平县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