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6)第53号
发布日期:2026-04-29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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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05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 0421—7832410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 1 | 周恩文 刘桂珍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建平县青峰山镇孤家村长皋北组 | 村房字第011242101570号5040707024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 周永生 | |
| 2 | 吕国平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北山社区(建安家园一期)05幢01041号 | 辽(2016)建平县不动产权第12050384号建平房权证红山字第2015001251号 | 吕晓磊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