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水罚(决)字(2026)第1号
发布日期:2026-05-21 信息来源:建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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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博力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向青峰山镇兴隆地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矿渣石渣一案,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20000元 。

现已向建平县博力矿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