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6)第74号
发布日期:2026-06-11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7月0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 1 | 于文奇 | 不动产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水源社区(金都河畔)01幢02042室 | 辽(2021)建平县不动产权第0008375号辽(2021)建平县不动产权第0008376号 | 王国芝 | |
| 2 | 张勇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黎明社区(百合家园)8幢06052号 | 建平房权证红山字第815972号建平房权证红山字第815973号建国用(2007)12050367-336号 | 张红梅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