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6)第89号
发布日期:2026-07-09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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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 1 | 王世贤 | 房屋所有权 | 叶柏寿街道办事处益安社区2幢03022号 | 建房字第163273号建字第121号 | 王建 | |
| 2 | 巩文学 陈凤云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利民社区(八一小区)03幢2021号 | 建房权证建字第307510号建房建共字第06090号建国用(2005)字第12050056-58号 | 巩春玲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