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6)第90号
发布日期:2026-07-09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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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7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 1 | 李国祥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黎明社区(百合家园)07幢03081号 | 建平房权证红山字第828986号建平房权证红山字第828987号建国用(2007)第12050367-1004号 | 耿桂梅 | |
| 2 | 王庆秀 殷彩云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北二十家子镇烧锅地村一组自建房 |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5180803006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 王海民 | |
| 3 | 贾树和 刘彦 | 房屋所有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利民社区92市场路南楼幢02052室 | 建平房执字第14065号 | 贾岩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