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6)第108号
发布日期:2026-08-06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8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 1 | 刘瑞林 张玉金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青峰山镇宋家湾村段麻沟组 | 村房字第011242101774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首登公告》 | 刘金贵 | |
| 2 | 周玉兰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水源社区(八号小区)32幢04042室 | 建房权证建字第203237号建国用(2004)字第12052103-1-1号 | 尹玉林 | |
| 3 | 马有彬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万寿街道办事处启工社区(东方花园)04幢03052室 | 建平房权证万寿字第2012003145号两本(2004)12051722-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 马军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