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6-08-13 信息来源:建平县财政局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街道、各行业的法律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管理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基层司法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建平县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148.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8.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236.45万元,增长25.92%。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人员变动等。

(二)支出总计1,148.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99.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7.0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0.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59万元。

2.项目支出148.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2.96%。主要包括业务量增加,人员变动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36.45万元,增长25.92%。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人员变动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9.94万元,项目支出148.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45万元,增长25.92%,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人员变动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1.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951.88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624.94万元,主要是干部工资及养老保险等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0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等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6.53万元,主要是基层司法业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9.96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171.25万元,主要是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业务、社区矫正助理员工资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9.50万元,主要是政府法律顾问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17.33万元,主要是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77.37万元,主要是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资保险、维修维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0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20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1.41万元,主要是支付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7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80万元,主要是支付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6.91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48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30.69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0.69万元,主要是支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52.4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2.42万元,主要是支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5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此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5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9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比上年增加19.58万元,增长326.33%,主要是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9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高速通行费,维修保养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35万元,主要包括干部工资、各类保险缴纳等;公用经费13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增加1.05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事务(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