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6-08-13 信息来源:建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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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机关各部门、乡镇和县直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及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和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其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决定(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和参与制定党纪条规和有关规定。

(八)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本级和下级行政检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负责全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对全县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

(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指导全县的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县委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任免工作。组织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建平县纪委机关

2.建平县监委机关(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568.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68.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306.19万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案任务加重。。

(二)支出总计2,568.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11.2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8.3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7万元;资本性支出8.49万元。

2.项目支出557.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1.69%。主要包括办案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06.19万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案任务加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28万元,项目支出557.2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6.19万元,增长13.5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办案任务加重。与年初预算相比,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4%,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8.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8.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4.61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193.87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和预算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22.03万元,主要是机关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和预算基本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17.55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2名事业人员调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391.16万元,主要是办案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7.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3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8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2名退休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0.4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和预算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0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缴纳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不能准确测算数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1.2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去世抚恤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9月份1名在职人员去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70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和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76.6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6.68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动、退休。

4.金融支出3.20万元,具体包括:

(1)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3.20万元,主要是不良资产清收补助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不良资产清收补助金。

5.住房保障支出130.6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0.6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0.79万元,完成预算的97.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降本增效,压缩各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8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等。

2.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21%。完成预算的52.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6批次、39人、0.9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84.75%,主要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8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7.79%。完成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与预算基本持平。比上年减少6.51万元,下降14.03%,主要是新购公车价格低于上年、车辆维保费用压降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5.8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公用经费38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8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44.89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涉及资金1766.7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100分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78万元,执行数为29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不良资产清收补助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用车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89万元,执行数为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纪委办案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1.86万元,执行数为22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5万元,执行数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网络租赁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巡察办巡察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54万元,执行数为5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