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6)第110号
发布日期:2026-08-13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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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08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备注 |
| 1 | 杨瑞芹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红山街道办事处黎明社区(武装部住宅楼)36幢03012室 | 建房字第163694号建字第479号建国用(2002)字第12052068号 | 霍瑞 | |
| 2 | 李丙林 | 房屋所有权 | 建平县三家乡小新地村(御河新城)F14幢02062室 |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编号:201911010006 | 王姝娟 | |
| 3 | 隋俊祥李桂英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陈家店村四组 | 建平房执字第51809002013号建集建(1994)字第5180902013号 | 隋井刚 | |
| 4 | 孙吉福 | 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 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陈家店村八组 |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5181002028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 孙兴武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