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6-08-17 信息来源:建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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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县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机构为一个。在职人员6个。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015.5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015.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35.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增加7,147.06万元,增长146.80%。主要原因:偿还棚改贷款本金。

(二)支出总计12,015.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8.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

2.项目支出11,887.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93%。主要包括贷款本金 贷款利息 保障性住房补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7,147.06万元,增长146.80%。主要原因:偿还棚改贷款本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支出稳定,无大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1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1万元,项目支出11,887.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7.06万元,增长146.80%,主要原因:偿还棚改贷款本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17.3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9%,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4.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4万元,主要是2名退休人员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8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滚动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43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4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569.9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401.98万元,主要是2022年公租房工程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是2022公租房工程款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4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112.8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滚动工资及保险基数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5.0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2,378.79万元,具体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378.79万元,主要是棚改贷款利息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棚改贷款利息逐年减少。

2.其他支出9,056.24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9,056.24万元,主要是偿还棚改贷款本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358.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提前偿还棚户区贷款本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8.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付0.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5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3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18.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付0.36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30.77%,主要是燃油费比去年减少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61万元、津贴补贴14.12万元 绩效工资2.63万元 养老保险缴费6.85万元 医疗保险3.43万元 工伤保险0.13万元 住房公积金5.14万元 退休人员费用0.24万元。等;公用经费6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4万元 印刷费0.13万元 物业管理62.62万元 差旅费0.39公务用车维护费0.36万元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12,015.52万元,基本支出128.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项目支出11,887.0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