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2026)第69号
发布日期:2026-09-04 信息来源: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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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1)辽1322执25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辽宁省建平县人民法院(2021)辽1322执2570号《执行裁定书》,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支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作废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2016002861、2016002862、2016002864、2017003625、(2009)12050189-1 | 辽宁宇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建平县榆树林子镇本街 |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