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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水罚(决)字(2026)第11号
发布日期:2026-09-14 信息来源:建平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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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新擅自在扎兰营子河安家楼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采砂一案,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500元。
现已向明清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予以公示。